爱说车_万顺叫车加盟要先交钱的吗(万顺叫车加盟要先交钱的吗多少钱)

万顺叫车加盟要先交钱的吗(万顺叫车加盟要先交钱的吗多少钱)

更新时间:2022-12-25 23:04 出处:网络

今年9月17日。知名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在微博公开发问。“大家猜。现在网约车牌照拿的最多的是哪个公司? ”

随后有粉丝给出了回答。答案是一家名不经传的网约车平台——万顺叫车。10天以后。傅蔚冈在个人公号发布《网约车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非法营运?》。直指“规模小成了网约车行业拿牌优点。”

市场规模越大的公司拿牌照的难度就越大。因存量的车辆和驾驶员有很大一部分不符合当地的规定。而另一边。部分公司因为规模小所以顺利晋级获得牌照。它却没有能力向用户提供服务。傅蔚冈直指。这个“规模大小与拿牌难度成反比”的牌照悖论“在万顺叫车上体现得特别明显”。

这家拥有144张网约车“地牌”的网约车平台。因为一度公然鼓励司机刷单和用股权承诺拉拢司机。被质疑“僵尸企业”和“传销”。但这一切指责一直不为它所认可。直到与分公司投资人的矛盾。让这家企业的诸多弊病一一浮出水面。

从它成立的第二年开始。许多满怀希望加入万顺体系的合伙投资人猝不及防地发现。他们和万顺的协议并不牢靠。也许还等不到公司上市神话破灭。他们在相应城市的投资就要打水漂。

蓝鲸TMT独家获悉由万顺城市分公司负责人写就的一封举报信。提及投资人对“出租车刷单”引发的资金安全隐患担忧。总部对待分公司的随意态度等控诉。诸多神操作下。这家号称成立两年。市值已经突破500亿的“神奇”公司如何走的更远?

“第二分公司”成立。合伙人光环陨落

“作为万顺叫车分公司的投资人。我很没有安全感。分公司的一切都是自己的投资。但却感觉不到尊重。自己在营业执照上的名字可以一夜之间变做他人。自己投资苦心经营的市场可能随时成为别人的资产。”

蓝鲸TMT记者获得的。来自万顺某分公司刘姓投资人的举报信如此写到。

事情源起于。万顺在与合伙人签订了排他协议后。从2017年开始。在包括上海。杭州。西安。昆明等城市在未收到总部通知的情况下。在前述城市设立第二分公司。不仅如此。总部还将分公司的注册司机信息泄露给第二分公司。利用前述公司积累的资源帮助第二分公司发展。

李蔚蓝是最早加入万顺叫车的合伙人之一。2016年年底他加入了万顺叫车某二线省会城市分公司。并在邻近城市投资了另一家分公司。李蔚蓝告诉蓝鲸TMT记者。因所投资城市被成立了所谓的“第二分公司”。目前他正陷入和总部的拉锯战中。

蓝鲸TMT查询天眼查发现。万顺叫车上海第二分公司于今年2月份成立。西安第二分公司于今年5月份成立。昆明分公司于今年7月份成立。杭州第二分公司最早。于去年10月成立。

但是昆明分公司合伙人成为率先反抗总部的第一家分公司。

另一外万顺叫车的分公司负责人殷红。在微信群和全国200多位分公司合伙人共同目睹了昆明分公司合伙人被“扫地出门”的场景。她向蓝鲸TMT记者回忆。2018年7月。总部在未告诉昆明分公司的情况下。在昆明成立了第二分公司。该城市原分公司投资人到8月才知道此事。

由于和总部沟通的诉求得不到回应。一个月后。昆明分公司投资人忿而在合伙人微信群里发布《告全国分公司合伙人书》。公开事情经过。并刊登在了当地报纸上。

“在第一时间。万顺董事长周正清将该分公司负责人踢出了万顺叫车所有业务群。发文撤销了昆明分公司负责人职务。同时还晒出了该分公司被更换负责人后的新营业执照。”刘姓投资人称。

对合伙人的投入如此不由分说。甚至近似于巧取豪夺的处理方式。让殷红感到非常不安。

她向蓝鲸TMT记者表示。当初加入万顺时。每个分公司都是投资人自主投资经营。签署了约束协议。“他这样不打招呼。不说理由的违背协议。就是对投资人的侵害和欺骗。对投资人尚且如此。那对车主合伙人又怎能保障?”殷红质问。

事实上。对于总部的“随性为之”。诸多分公司合伙人害怕前期投资落空。仅仅敢怒不敢言。

李蔚蓝告诉蓝鲸TMT记者。其实分公司和总部的矛盾由来已久。自从招揽进合伙人后。万顺总部对于分公司的政策不断变化。

2017年5月。万顺下发《关于规范分支机构岗位期权股及绩效薪酬分配的通知》。强行要求各分公司投资人必须拿出不低于45%的比例分给旗下各个服务站。

要求分公司投资人如果不实际参与分公司经营的。所持该公司股份不得高于15%。各分公司必须拿出平台使用费分润的60%以上分配给服务站。如若分公司不满。便以“撤销分公司”。“撤销分公司负责人”。“设立第二分公司”警告。

李蔚蓝表示。由于万顺总部并不负担分公司推广费用。包括场地租赁。市场推广和人员薪酬。他的分公司在近两年总共投入400万左右。但由于被总部成立第二分公司。而现在这部分投资都打了水漂。

或是基于对此前投资落空的担忧。他了解到。西安分公司的投资人曾经对此表达过强烈不满。但在被承诺给与部分第二公司股份后也就作罢。

在李蔚蓝看来。万顺董事长周正清已经不像当初标榜的那样尊重合伙人。

李蔚蓝回忆。一次开大会。还专门给每个分公司负责人发聘书。“一线城市的分公司负责人聘为副总裁级别。二线(城市)总监级别。三四线副总监经理级别。都发聘书。就直接把分公司投资人当作员工了。”

“刷单”嬗变史

虽然一直被外界诟病为“刷单公司”。但万顺刷单行为始终缺乏内部揭发渠道。

在上述举报信中。不愿透露身份的刘姓合伙人在举报信中详细介绍了万顺如何一步步掀起“刷单风潮。”

2017年初。万顺总部曾下发要求。要求各分公司全力发展车主。推广乘客。形成真实订单。然而由于APP技术不成熟。以及各分公司自主投入形成各城市效果差异。对流水规模的拉动效果并不明显。

进入2017年中。全国分公司已接近200家。万顺叫车也推出针对车主和乘客的优惠措施。例如车主接单免收12%平台使用费。或者乘客叫车可享受8.5折优惠。然而效果也并不理想。他透露。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分公司也没想过要利用优惠政策运作。

在这种情形下。周正清召开了全国分公司负责人会议。

在某次会议中。除了大讲万顺文化。发展以及未来以外。周正清直白地批评分公司:“你们都说做万顺叫车赚不到钱。现在给你们赚钱机会你们却不会做。你们是傻X吗?”。接着举例:“某某分公司就很聪明会赚钱。你们都找他学学嘛。先把钱赚到”。

据刘姓投资人在举报信中介绍。自此各分公司猛然醒悟纷纷请教。于是一场针对快车的“刷单赚钱”开始了。

大量非网约车从业者。甚至没有车没有驾照的人涌入平台。成为了万顺叫车“合伙人”履行合伙人“职责”。在新京报的报道中。某天津公司负责人表示。“履职”即为刷单。

而在最初的网约车的刷单折扣过后。万顺推出了针对巡游出租车合伙人的折扣。最初9.8折。刷100元能赚2元。一波针对出租车的刷单运动又热火朝天地开展起来。在2017年年末。巡游车刷单火遍了万顺所有分公司。李蔚蓝也表示。自己的公司也曾从中受益。

而刘姓投资人称。在最疯狂的时候。微信渠道曾被禁止支付。

据其了解。有司机在一天内用微信向同一个司机端支付数十万资金。被微信判定为“非正常交易”。导致万顺叫车所有微信支付被叫停。自此万顺总部便将司机端一天的收款上限进行了规定。并不断调整。

但时间进入到今年。总部将巡游车折扣由9.8折变为9.9折。兑现周期由三天改为四天后。李蔚蓝成为了最早嗅到风险的那个人。

“一方面是他老是融资融不进来。那么这种刷单不就是只出不进了吗?想到这点。我们还是很担忧的。从八月份开始。我们就要求分公司所有人就停了。不要再刷。”李蔚蓝顿了顿。“还是想保障所有刷单的人投进去的钱安全。”

蓝鲸TMT在此前报道中也发现。利用这项巡游车折扣政策进行刷单的人群大有人在。一位通过伪造巡游车资质的“司机”通过刷单。月收入轻松过万。

“为了平台流水。周正清放出了出租车这个“大杀器”。裹挟了全国无数人投资陪着他“走钢丝”。如果通过大家皆大欢喜。一旦钢丝绷断。那么这个大杀器将变为’洪荒巨兽’。把所有刷单人的资金以及万顺叫车全部吞噬干净。”

刘姓投资人如此表述了他的担忧。

“滴滴”以外的星辰大海

在采访过程中。许多分公司合伙人意外地表示了对万顺从事网约车市场的看好。李蔚蓝就是其中的拥趸之一。

他曾经听说过周正清宣传自己做网约车的初衷。周曾经在开会时告诉合伙人。自己在深圳还是广州。跟滴滴司机聊天。都觉得干滴滴不快乐。而自己有责任改变“司机工作不快乐”的现状。另一个契机则是2016年网约车相关法规的出台。“有法规可依靠。就不是哪个平台说了算”。周正清考虑到这两点。开始涉足网约车行业。

李蔚蓝认为。万顺分公司加盟的合伙人制度。非常符合各个地方网约车管理的一些特征。过去两年。万顺的分支机构像“星火燎原”一般。以极快的速度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

他指的是。在2016年颁布的《全国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中。要求网约车平台必须同时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这对热衷于在低线城市发展分支机构的万顺来说。是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

有的合伙人向蓝鲸TMT表示。他们认为。在全国各个城市城市网约车管理办法出台以后。万顺聚焦于三四线网约车市场其实很有优势。目前行业强大的竞争对手。诸如滴滴。首汽。神州等头部在三四线城市投入薄弱。无暇设立分支机构。他们就办理不了牌照。万顺叫车就成了这些市场洼地里鲜有合法合规的平台。

李蔚蓝寄希望于。万顺叫车取得牌照之后。联合执法部门打击非法平台。倒逼想要合法运营的司机加入万顺。

“‘真单’就起来了。利润也就有了。”

然而万顺叫车打开市场的努力仍然困难重重。在相关媒体对其“圈的是牌照。靠的是刷单。玩的是金融”的报道发表后。万顺称”为不影响与高德合作“。开始下发指令严禁分公司合伙人接受采访。

除此以外。据李蔚蓝透露。万顺的高级培训师们给出的消息还包括。顺丰此前曾打算投资万顺。“但要的股权太多。周总没有同意。”

(应受访者要求。以上李蔚蓝。殷红均为化名。举报信中的刘姓投资人为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