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说车_换车标交警怎么处罚(换车标交警怎么处罚车辆)

换车标交警怎么处罚(换车标交警怎么处罚车辆)

更新时间:2022-11-23 01:44 出处:网络

“官司打了整整421天”。交警认为老戴“违反禁令标志”。为严格执法。罚200元。老戴认为。明明是“违法停车”。只能罚100元。

(案例来源: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

【@法网人生】

交警认为。老戴停车的地方是市区的繁华路段。人流量大。车流量密集。在该路段停车。会严重阻碍交通。危及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

因此。该路段禁止停车。并且设置了全路段“禁止停车标志”。交警认为。此标志属于禁令标志。老戴在此处停车的行为。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老戴违反了这一条。应当从重处理。对其罚款200元。是有法律依据的。

交警指出。山东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中的“13440”载明。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200元。扣3分。当地的交通违法处罚标准也规定。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处以200元罚款。

老戴却认为。交警处罚有误。他明明是违法停车。按照山东省道路交通法实施办法。只应当罚款100元。交警不能随意套用法律加重处罚。这不是严格执法。

首先。交警依据的是道交法第38条规定。是针对所有交通参与人的一般规定。即“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而在道交法第56条中。有专门针对“机动车通行规定”的条款。这是特别规定。

老戴指出。按照交警的逻辑。道交法只要有38条即可。因为38条“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可以包含所有的“道路通行规定”。何必又分别专门规定“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定呢?

实际上。“违法停车”在法律法规中有专门的规定。包括道交法第56条。道交法实施条例第63条。山东省的实施办法第48条。这才是处罚违法停车的法律规则。

关于罚款的额度。老戴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了20元到200元的罚款幅度。按照适用优先的原则。警方应该以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山东省实施办法”为准。罚款100元。

此外。老戴再次表明交警所谓“加重处罚”的逻辑错误。如果按照20元至200元的罚款幅度。由交警自由裁量。那么。为什么还要制定更具体的“山东省实施办法”呢?

法院认为。老戴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事实非常清楚。双方均没有异议。而焦点在于。警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罚是否正确。

法官理清了双方的争论焦点。认为首先要搞清楚老戴的违法行为究竟是违反了“停车”的规定。还是违反了“通行”的规定。

法院认为。老戴说得有道理。有法律规则应优先适用法律规则。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特殊规定。没有特殊规定的。适用一般规定。

可以看出。道交法第38条是一般规定。而第56条是特殊规定。专门规定了“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显然。老戴的行为应适用特殊规定。违反了停车的规定。是违法停车行为。

关于处罚标准。法院认为。山东省道路交通法实施办法已经具体规定了违法停车的处罚标准为100元。而警方按照道路交通法第90条的规定罚款200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决定撤销交警方面的处罚后。涉案的交警部门提出上诉。认为一审法院判决错误。警方认为。交通信号包括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交通警察的指挥。

涉案路段为本市繁华路段。设置了全路段禁止停车的交通标志。本案不是在规定地点停放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能在本路段停车。涉案路段违法停车问题突出。加重处罚正是严格执法的体现。

从严格执法的角度来说。执行法规或者掌握标准时。不放松。是一个方面。不走样。是另一个方面。处罚必须合法有据。才是真正的严格执法。

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了交警方面的诉讼。再次支持了老戴。至此。一个100元的交通违法处罚官司。历经421天。方尘埃落定。

来源:法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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