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说车_汽车折旧费法院支持吗(汽车折旧费法院支持吗现在)

汽车折旧费法院支持吗(汽车折旧费法院支持吗现在)

更新时间:2022-12-06 17:14 出处:网络

开车在路上小刮小碰。责任方赔偿车损无可厚非。可面对“折旧费”索赔。是否合理?日前。一起相关案例中就有司机提出了这样的诉求。赔还是不赔?广西高速交警到场后作出明确认定。“折旧费”缺乏相关法律支持。故不支持这样的索赔要求。

9月14日。记者从广西高速交警十四大队了解到。该大队近日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涉及到“折旧费”的索赔。据民警介绍。9月6日上午8时许。在贵港市覃塘区广昆高速贵港收费站内广场。货车司机伍某驾驶的桂R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前部与卢某驾驶的粤G号雷克萨斯牌小型轿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事发后双方当事人报警请求出警处理。

▲事故碰撞部位 高速交警供图

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赶赴前场处置。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后。判断此起事故是因伍某未保持安全驾驶而造成碰撞事故。认定货车司机伍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但是雷克萨斯车车主强烈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因为他认为这次事故责任人不是他。他作为受害方。等于凭白无故的“折旧受损”。这个损失应该由负全部责任对方承担。对于货车司机来说。他的车子已有保险。现在出了事故。理应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一切赔偿。不愿另外再自掏腰包。因此。双方就折旧费反复协商。争吵了一上午也没能达成协议。

办案民警表示。对于“折旧费用”。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当中。均有明确的条款。折旧费用不予赔偿。

法律上对于车辆的直接损失有明确界定。而对于车辆的“折旧费”这种间接损失一般难以衡量。所谓折旧费也好。打折也好。都是心理因素。因人而异。办案民警建议事故当事人联系保险公司协商。必要时可到法院起诉处理。

有句行话。“车门一开。立打八折”。意思就是说新车子买回去。只要屁股搭到座位上。立马打八折。车子只是个代步工具。不是投资项目。出了事故。该赔赔。该修修。针对该案例。高速交警也特别提醒。驾驶人在开车的时候。特别是在车速较快的高速公路上。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时刻留意前方路况。以免发生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交强险第十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如下: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商业险的第二十六条。也有明确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二)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黄茜 文/图

编辑 | 李雅晴

审核 | 张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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